當事人與告訴人本是情侶卻因種種問題而分手
某天告訴人把酒言歡後便託當事人載她回家
面對前女友熱情的邀約兩人便發生了關係
沒想到事後女方卻翻臉不認帳、報警提告!
當事人收到警方寄來的筆錄通知書後
擔心自己無法好好面對未知的刑事訴訟
於是來電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處理案件
法律顧問接手後便發現此案有重重疑點!
首先,告訴人於案發後並沒有立即報警
而是過了兩天才前往醫院驗傷、報案
再者,兩人是分開、前後各自上樓抵達住處
可見告訴人當時是有意識、體力才得自行上樓
但卻聲稱自己「爛醉如泥、沒有任何意識」
甚至在案發後還需回想到底是誰載她回家
由此可見告訴人的說法與事實明顯有所出入
何況,事發後兩人之間還有使用LINE聯繫
告訴人不僅沒有針對本案犯行表達不悅以外
更主動向當事人表示親暱用詞以及多次相約外出
與一般性侵案件被害人事後表現的情況差異甚大
綜合上述,再配合律師專業的辯護策略
針對告訴人提出的指控一一釐清、反駁!
最終我們成功幫助當事人證明自身清白
本次妨害性自主案成功獲判「不起訴」處分!
🔔乘機性交罪嚴重嗎?
妨害性自主屬於非告訴乃論,也就是公訴罪
而乘機性交罪就是:
利用對方精神、身體障礙、心智缺陷等情形
無法抗拒或不知道可以抗拒而乘機性交者
『處三年以上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』
是法定刑度相當嚴重的罪名!
因此若不慎捲入性犯罪案件
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處理
從製作筆錄到開庭答辯全方位幫您考量
以利爭取到最漂亮的結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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