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廣告藏詐騙!「看影片、聽音樂」也能賺錢!?因為蠅頭小利而涉嫌「加重詐欺」!!!
當事人在滑臉書時看到一份徵才廣告,廣告內容寫著只需要「看影片、聽音樂並幫忙點讚」就可以賺錢。好奇心驅使下當事人加了對方好友,接著就被邀請進入一個娛樂城群組。雖然與廣告不符,但當事人心想試試無妨,就開始跟著帶牌的老師下注。剛開始進展順利,跟著入場幾次小賺了一筆也能成功提領,因此產生信任感。後來詐騙集團邀請當事人參加專案,在看到群組許多人分享「實際賺錢案例」後,當事人也心動決定參加。
根據專案內容,只要一次投入一萬的資金,對方就能夠幫忙「處理」變成一百萬,並且十五分鐘內可以提領。面對如此誘人的提案,當事人被金錢蒙蔽理智立即匯款。不料對方事後卻表示要先給八萬契約金才有辦法提領。見當事人拿不出錢,對方還「好心」介紹一份能快速賺錢的轉帳工作,將他加入另一個三人群組後開始派「工作」給他。
幫忙轉出幾筆款項後,當事人發現自己帳戶被凍結。隨後就接到警方電話,要求當事人因涉嫌「加重詐欺」等罪嫌到案說明。一時貪財卻反而攤上詐欺官司讓當事人慌亂不已,同事見狀便四處幫當事人打聽,最後介紹律師給他。律師在了解事情原委後,幫當事人分析了案件走向。當事人對律師專業的態度感到非常信任及放心,便決定案件委託給律師。
律師專精各類刑事案件。對於虛擬貨幣詐騙、貸款詐騙、人頭帳戶詐騙等各種詐騙案件都有豐富的辦案經驗。律師接手案件時,會先了解事發經過及委託訴求並設身處地為委託人著想,量身打造最適合的訴訟策略。
本案件與一般詐欺案件不同,是被認定為「三人以上共同犯案之『加重詐欺』罪」。面對如此重罪,律師必須更加謹慎。在多番研討、評估後,擬定一套最適合當事人的訴訟方案。除了仔細查看當事人與詐騙集團所有的對話紀錄,從中找出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,也仔細比對帳戶金流紀錄,以「告訴人被詐騙的時間與當事人轉帳時間對不上」來主張當事人並不知情犯案也不是主謀……等。有力證據加上律師見招拆招的辯護技巧如虎添翼,最終取得檢察官的信任,證實當事人也是詐騙受害者!成功獲得「加重詐欺『不起訴』處分」。
🔔各種常見詐欺罪刑則!
一般洗錢罪: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普通詐欺罪: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加重詐欺罪: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而幫助犯,則按正犯的刑責減輕判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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