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介紹賺外快,惹禍上身好無奈!?最低一年起跳有期徒刑的「加重詐欺」,經法律顧問之手,最終輕判三個月!!!
本案發生在桃園。好友在聊天過程中,向當事人介紹自己正在做名為「資金盤」的工作。工作內容就是將「公司」匯入帳戶的錢領出來上繳,每筆可以獲得百分之三的傭金。在朋友極力推薦下,當事人被說服,想藉此賺點外快。
隨著匯款頻率越來越頻繁,當事人開始覺得不對勁,質問之下朋友才坦承,這些資金是詐騙所得。當事人聽完大驚失色,立刻要求退出。但為時已晚,當事人已經成為詐騙集團中「車手」的角色。
在黃金的偵查階段沒有慎選律師的當事人,被檢察官依涉嫌「加重詐欺、洗錢」起訴。當事人心急如焚,在網上不斷的搜索,終於找到了律師。當事人在經過和律師的面談後,被律師的專業以及優秀的案情分析能力所吸引,並在看過數比相關成功案例後,決定委任我們幫處理這個棘手的案件。
律師致力於在每個案件中幫助委託人爭取到最滿意的結果。無論是求職詐騙、貸款詐騙、投資詐騙,等多元的詐騙案件,亦或毒品、傷害等各類刑事案件,律師都有豐富的辦案經驗。不僅網站上數百件的成功案例可以參考,也可以透過各個管道預約法律諮詢。
為了盡可能維護當事人的權益,律師團隊日以繼夜的研討,擬定一套完善的訴訟策略。除了為當事人蒐集許多證據之外,針對「三人以上共同犯罪」的「加重詐欺」罪名,律師強調,與當事人接洽的兩位詐騙集團成員,使用的是網路化名,無法證明不是一人分飾兩角。並針對此一論點上呈許多相關判決來證實,要求依照罪疑惟輕原則,重新審視罪刑……。
律師在一番與檢察官激烈的辯論攻防戰後,終於成功說服法官,將當事人從至少一年有期徒刑的「加重詐欺」,打成普通「洗錢罪」,並順利將罪刑減輕至僅「三個月」的有期徒刑,打下了漂亮的一仗。
🔔詐欺案件相關法定刑度為何?
一般洗錢罪: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普通詐欺罪: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加重詐欺罪: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(而幫助犯,則按正犯的刑責減輕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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