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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詐欺案|博弈出金遇詐騙(人頭帳戶兼車手),獲判緩刑


 

當事人玩線上博弈網站贏錢想出金

對方匯了當事人所贏得的款項後

卻要求轉回更多的金額來達成「洗碼量」


涉世未深的當事人聽信了對方話術

乖乖遵從指示進行了一系列操作

不斷的收款、轉出、收款、轉出…


待收到瘋狂寄至家中的筆錄通知書

才驚覺自己被詐騙集團利用了!


對方使出各種話術拐騙當事人擔任了

「人頭帳戶」與「提款車手」兩個角色

當事人便遭檢察官以加重詐欺罪嫌起訴


因緣際會下,當事人向法律顧問諮詢案件

聽完專業律師給予的法律見解後

就立刻決定要將案件交給我們好好處理


法律顧問仔細詳閱卷宗資料後

評估認為本次案件符合爭取緩刑的資格

與當事人完整溝通、擬定訴訟計劃後

我們就盡全力往「緩刑」方向爭取!


就算本案完全沒有對話紀錄可佐證

法律顧問也透過重新建構完整的事發經過

並針對量刑答辯的部分做出詳盡辯護

全力以赴拯救深陷泥淖的當事人!


最終我們肯定也沒讓當事人失望!

雖然本案起初是以加重詐欺取財罪起訴

但我們成功爭取到僅用刑度較輕的詐欺取財論處


恭喜當事人拿到「詐欺取財罪」緩刑宣告!

緩刑期滿後也不會留下刑事前科紀錄!


🔔詐欺案件相關法定刑度為何?

一般洗錢罪: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普通詐欺罪: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加重詐欺罪: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

如有任何法律問題

我們提供線上諮詢服務平台


立即諮詢點 → (LINE:@law31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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