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|詐欺案|加重詐欺車手集團(千萬不法所得)-無罪


 

當事人在臉書上應徵到一份會計工作


該公司宣稱負責項目為收取客戶資金、代操股票

並且提供了公司行號及統編等相關證明資料

使當事人深信不疑,慶幸自己獲得一份好工作


而後當事人依照主管指示提供帳戶、領取匯入資金

每天線上打卡、提款大額款項、轉交給公司財務

直到接獲銀行通知,帳戶遭凍結才驚覺不對勁


雖然有馬上致電165反詐騙專線進行報案動作

但仍遭檢方以加重詐欺、洗錢等罪嫌偵辦


認為同為受害者的當事人忽視此案的嚴重性

收到起訴書後才心急如焚地找上法律顧問求助


我們接手後便仔細檢閱完整卷宗資料

數千頁的資料陪伴謙聖團隊度過無數夜晚


首先透過對話紀錄證明當事人是求職受騙外

我們也以當事人有主動報警處理、配合警方

及提供的帳戶是留有自身存款且重要的戶頭為由

據理力爭地說服承審法官『當事人確實無辜』


此外,法律顧問也提出一個重大的主張

就是認為檢方應該去追查不法所得最終流向

而不是抓著這些無辜受騙的提款車手不放!


最終,經過法律顧問一系列的專業處理下

讓法官認同本所的主張、不應該為難當事人

恭喜本次「加重詐欺」成功拿下無罪判決!


當你求助無門時,法律顧問為您敞開大門!


🔔詐欺案件相關法定刑度為何?

一般洗錢罪: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普通詐欺罪: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加重詐欺罪: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

如有任何法律問題

我們提供線上諮詢服務平台


立即諮詢點 → (LINE:@law316)


128 次查看

Comments
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