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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詐欺案|出租戶頭變成人頭帳戶(無對話紀錄),獲判不起訴


 

當事人在友人的介紹下,將帳戶出租給他人

對方宣稱從事跨國博弈事業需要借用台灣帳戶

也因為對方居住國外多年在台並沒有開立戶頭

當事人便信以為真,約定報酬後提供了帳戶


事後才發現對方竟然是詐騙集團

自己的銀行帳戶也變成所謂的「人頭帳戶」

供詐騙集團將金流做個斷點、隱匿贓款流向


當事人深知若此次案件遭判「有罪」

恐怕要面臨刑事責任,甚至是民事連帶賠償以外

自己前案的緩起訴處分也可能會被撤銷!


因此為了讓案件能在偵查階段順利解決

當事人特地找上專打詐欺案件的法律顧問協助


從瞭解案情到擬定辯護策略、答辯方向

皆由主持律師帶領菁英律師團隊一同處理

做好最完善的準備來拯救無辜地當事人


就算此次案件缺少了對話紀錄作為證據

我們仍透過其他角度向檢察官證明當事人清白

並表示當事人在交出帳戶前並沒有將餘額清空

與一般實務上常見的詐欺幫助犯並不相同!


最終法律顧問成功向檢察官證明了

此案當事人並沒有詐欺幫助犯罪意圖

恭喜獲判「幫助詐欺、洗錢不起訴」!


🔔警示帳戶/人頭帳戶罪刑很嚴重嗎?

台灣政府為了洗刷「詐騙天堂」的汙名

陸續修法加重詐欺相關刑責並加強反詐騙宣導

因此許多法官對於人頭帳戶案件會認為

:「政府都有宣導,你怎麼還會變成人頭帳戶?」

而有高達98%的人頭帳戶案件遭判決有罪

若想成為安全下庄的2%就需要更加謹慎處理!


所以捲入詐欺案件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

並把握「偵查階段」這個關鍵時刻

因為這是非常重要、可以證明清白的機會!



如有任何法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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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諮詢點 → (LINE:@law316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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