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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民事|簽了本票就一定要還錢嗎?法院認定票據債權不存在!



 

【簽了本票就一定要還錢?成功爭取勝訴,法院認定票據債權不存在!】


一、案件經過

本案當事人(原告)因長期在被告經營的酒店消費,最終因金額爭議,被對方要求簽署數張本票作為擔保。然而,這些本票的金額遠超過當事人實際的消費金額,且部分本票甚至包含「違約金」,導致當事人必須負擔不合理的巨額債務。

在此情況下,被告憑藉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要求當事人支付總計 431 萬元的票款。然而,當事人認為這些本票的債權根本不存在或數額有爭議,因此委託法律諮詢顧問,希望透過法律途徑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,避免遭受鉅額索賠。


二、法律諮詢顧問如何處理?

(一)第一時間評估案件,確認訴訟策略

當事人透過法律諮詢顧問的法律諮詢平台,說明案件細節後,王聖傑律師立即分析判決書與相關證據,確認案件核心爭點,隨即擬定完整的訴訟計畫。

(二)爭點分析與訴訟策略

本案核心在於:

▪️本票所擔保的債權是否真的存在?

▪️本票金額是否遠超當事人實際應付的金額?

▪️簽署過程是否涉及脅迫、欺瞞,或有違約金過高的問題?

法律諮詢顧問團隊透過詳盡的法律分析,主張:

1、本票金額不合理:當事人每月消費不超過 24 萬元,但被告卻聲稱當事人在短短 4 天內消費 351 萬元,這與常理明顯不符。

2、酒店消費記錄有疑點:被告提供的酒店簽單是影本,且消費紀錄並不明確,無法證明票據債權的真實性。

3、違約金過高,應予減免:本案涉及的部分本票為懲罰性違約金,金額高達 234 萬元,顯然過高,應依法予以調整。

(三)法庭攻防與證據舉證

在訴訟過程中,法律諮詢顧問團隊透過以下方式,讓法院認定本票債權不存在:

▪️分析被告證據的瑕疵,指出本票來源與金額的矛盾點。

▪️提交酒店對帳影片與對話紀錄,證明雙方實際協議的債務金額與被告所主張的金額不符。

▪️強調懲罰性違約金過高問題,說明法律上不應讓當事人承擔不合理的鉅額賠償。


三、官司結果:成功爭取勝訴!

最終,在法律諮詢顧問團隊的努力下,法院判決:

▪️確認被告持有的部分本票「票據債權不存在」,原告不需支付該部分票款!

▪️原告成功免除超額不合理的票據債務!

▪️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 73%,大幅減輕原告的財務壓力!

這場官司讓當事人免於不當的鉅額求償,證明就算簽了本票,也不代表一定需要支付上面標示的所有金額!


法律諮詢顧問小百科:本票債權爭議,你該知道的事!

➙簽了本票,就一定要還錢嗎?

不一定! 本票只是一種支付工具,如果票據所擔保的債權不存在,或金額有問題,仍然可以向法院請求確認債權不存在!

➙如何避免本票糾紛?

▪️簽本票前,務必確認債權金額與實際應付金額是否相符!

▪️不要輕易簽署懲罰性違約金或擔保票據,避免超額求償!

▪️若遭到票據強制執行,可透過訴訟確認票據債權是否存在,避免不當支付!


📢若您或您的親友正面臨本票債務、強制執行、鉅額求償等問題,務必及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確保您的權益不受侵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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