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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毒品案|運輸第四級毒品(西布曲明)入台,獲判緩刑


 

這是發生在「新北」的毒品案件。


當事人丈夫在網路購物平台上結識一名海外人士。對方聲稱自己在販售「減肥藥」,想請當事人夫婦倆協助在台代收包裹及出貨,並願意支付薪資。在對方的話術下,兩人不疑有他,把這件事當作是兼職賺外快,前後運輸了近百包摻有西布曲明成份的「減肥藥」入台,並出貨給買家。

沒想到某次進口的「減肥藥」遭到貨物人員開箱查驗,查出包裹中藏有疑似西布曲明的物品,收件人又是當事人家中地址,當事人便遭到調查局持搜索票到家中搜索,並查扣數百包「毒減肥藥」。

面對突如其來的狀況,讓當事人一頭霧水。把筆錄做得亂七八糟,在偵查階段遭到檢察官起訴!


要知道卡上「運輸第四級毒品」是很嚴重的,若不謹慎處理,恐遭判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!

所幸當事人經過一番打聽下,趕在一審階段找到了擅長處理毒品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!


律師在了解完整的案發經過後,以刑法59條「情堪憐憫」,主張當事人只是受他人話術,並非有意協助運輸毒品,且家中尚有未成年子女需照顧,若因此入獄,恐怕會對家庭有嚴重影響,並提供減刑的實務案例。最終,成功說服法官,幫助當事人拿到運輸第四級毒品「緩刑」宣告,免失去人身自由的好結果!


*法律小學堂*

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四級毒品者,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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