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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毒品案|運輸一級毒品


 

案件說明:


這個案件是由桃園調查站指揮偵辦

在到案接受訊問之前

當事人就已經跟王律師做好案情討論

後續王律師也陪同當事人到調查站製作筆錄


在當事人接受詢問時

一開始調查員左繞右繞(偵查技巧)

又突然直接切入主題

以近乎高壓、強迫性的方式偵訊當事人!


「….是不是」 「你在跟我開玩笑嗎」 「所以這個….到底是什麼東西」 「講的那個…是不是就是…」等等⋯⋯


讓當事人無法招架

此時,王律師馬上喊了暫停!


與當事人討論之後

提醒當事人務必要按照自己的意思去陳述

並且馬上向調查員表示:

「如果你們再用這種方式偵訊,

我方就要全程行使緘默權!」


而後續調查員也轉變態度

變成以詳實記載當事人的陳述為主

不再有主觀意識夾雜在訊問內容中!


這個案件,當初王律師評估過

當事人確實是無辜的

也沒有其他證據,證明當事人與本案有關!

然而依照經驗

很多沒有確實證據的案件,到最後會成罪

唯一的證據都是”當事人自己的自白”!!!


因為不是每個人心理素質都很強大

加上擔心、害怕被羈押!

因此,即便知道自己是無辜的

在權衡之下,還會想以認罪拚交保…


既然要拚,為何不找謙聖與您拚最好的結果?


最終,本次案件,王律師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到

運輸一級毒品「不起訴」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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