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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毒品案|警察釣魚販賣三級毒品(累犯)僅判九個月有期徒刑


 

現在年輕人非常擅長利用網路找賺錢的門路

當事人在微信支援版上發出營業🈺️廣告

卻不知道上門的買家竟然是警察!

就這樣,當事人遇到了毒品釣魚偵查!


這位當事人是本所助理的朋友

案發當下就有來先詢問法律問題了

主持律師也特地南下與當事人、當事人家人碰面討論

(賣了助理很大的面子呢!)


當事人在收到起訴書後

也立即聯繫助理表示需要法律顧問救援!


此案不一樣的地方是除了販賣未遂之外

還多了一條轉讓偽藥(藥事法)!

因為在被釣魚的當下除了當事人以外

當事人的弟弟也在現場

兩個人都被搜到毒品

而弟弟身上的毒品則是哥哥給的


最終!在我們的極力救援下

販賣三級毒品未遂:判九個月

轉讓偽藥:判兩個月


兩罪都是非常漂亮的刑度!

基本上該爭取的都順利爭取下來了

那為什麼當事人沒得到緩刑呢?

:因為當事人是累犯。


遇到事情不要怕,當你轉身、我們在後!

毒品問題請找專打毒品案件的法律顧問!


🔔為什麼轉讓愷他命是依藥事法論處?

這次案件中的愷他命是「2-氟-去氯愷他命」

「2-氟-去氯愷他命」是衛福部管制的藥品

也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範的三級毒品

當轉讓2-氟-去氯愷他命時會同時觸犯上述兩條法規

這時就會遇到法條競合的狀況

所以是以罪刑較重的藥事法論處!


【轉讓偽藥】

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

【轉讓三級毒品】

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



如有任何法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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