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發生在桃園的吸食毒品案件
警方在偵查桃園某藥頭的販賣毒品案件時
意外發現當事人有與藥頭通聯的紀錄
而傳喚當事人以證人身分製作筆錄
在製作筆錄時坦承不諱的當事人
承認有向藥頭購買一級毒品海洛因
沒想到自己就這樣從證人轉為被告
卡到了一件施用一級毒品案
因為當事人本身有毒品相關前科
擔心這次會被檢察官直接下勒戒裁定
於是在事發後急忙的找上了法律顧問
身為專打毒品案件的事務所
我們擁有眾多成功聲請戒癮治療的經驗
這次當然也不會讓當事人失望!
最終法律顧問成功拿下
施用一級毒品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!
吸食一二級毒品被抓別害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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🔔施用一、二級毒品會有什麼刑事責任?
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
施用第一級毒品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
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
但法律針對特定的吸毒者提供了兩種彌補方式:
1、觀察勒戒(與世隔離約一個月)
2、戒癮治療(定期到醫院回診)
施用一、二級毒品案件被驗尿後
警方會先請你先回去等通知
但大部分的情況是等到了觀察勒戒通知
也因此如果不想要進去勒戒所
建議像本案當事人一樣馬上尋求法律救援
穩穩的拿下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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