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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毒品案|種植大麻轉成持有種子


 

這是發生在「台中」的毒品案件


當事人特地北上找到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謙聖,希望能讓最了解毒品案件的謙聖,幫忙度過此次難關。

※依毒品犯罪行為的不同,刑責有輕重之分:製造、運輸、販賣>意圖販賣而持有>轉讓>持有>施用※


事發經過:

員警實施網路巡邏時

發現當事人在網路上

有購買"種植大麻相關器具"的紀錄

因而帶隊衝進當事人的住處

查獲數十株的大麻植栽


謙聖在承接本案後

首先先是檢閱法律規定

種植大麻在我國是五年以上的犯罪

但是!若要這條罪成立有個要件

那就是必須要有【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】

如果不具備這個意圖

那就不會成立種植大麻罪!


因此謙聖這次擬定出的訴訟計畫

就是針對【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】做強攻

謙聖提出了數點說服檢察官,包括:

1、現場並沒有任何烘乾的設備

2、現場並未查獲當事人有蒐集大麻的花、葉或莖

3、當事人驗尿報告呈現陰性反應


綜合上述觀點加上本所律師的專業答辯

成功幫當事人【打掉種植大麻罪】

最後只論以持有大麻種子罪

從最少本刑五年以上的犯罪

搖身變成可易科罰金的案件


所以,遇到毒品案件不要怕

「有事找謙聖,找謙聖沒事」

幫你量身擬定訴訟方針

要!就爭取到最好的結果!


如有任何法律問題

謙聖提供免費線上諮詢平台

立即諮詢請點→(LINE:@law31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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