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鄉背井來台奮鬥已經不容易,又在台灣碰上毒品官司怎麼辦?
近期,有許多來自港澳的朋友前來委任法律諮詢顧問,其中以「施用毒品」案件為數最多。要知道吸毒若不慎遭判觀察勒戒,不僅會失去人身自由,檢察官(法官)甚至會評估你有無逃離可能,而限制出境出海!
遠從香港來台工作的當事人,某日與友人到夜店放鬆身心,氣氛熱烈、觥籌交錯下,接受了陌生人遞來的香菸,沒想到菸內竟摻有第二級毒品-「大麻」。
吸食大麻菸後,當事人異常恍惚的狀態,引來夜店巡邏警察上前攔查。當場被扣得大麻香菸,而被帶回警局驗尿,驗出大麻「陽性」反應。
喝酒誤碰毒品,令當事人十分懊悔!因檢察官擔心當事人會逃離出境,不定期回診治療,便限制當事人出境出海,準備判處觀察勒戒,讓當事人進勒戒所戒除毒癮。擔心送勒戒會失去工作、影響生活,在台又沒有其他親友可以協助的情況下,當事人積極打聽,最後找到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法律顧問。
律師接手後,立即評估當事人家庭背景及經濟狀況,向檢察官爭取戒癮治療及解除限制出境。主張當事人為家中經濟支柱,有正當工作。平時除了負擔自己的生活開銷外,還有遠在香港的年邁父母需扶養。若判處觀察勒戒,恐會對當事人的家庭及生活造成嚴重影響。
最終,在律師的積極辯護之下,成功爭取「繳納保證金即可解除限制出境」。施用二級毒品部分,也成功拿下「緩起訴」處分,讓當事人免除勒戒危機!
*法律小學堂*
根據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
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如有任何法律問題
我們提供線上諮詢服務平台
立即諮詢點 → (LINE:@law316)
תגובו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