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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毒品案|施用第一級毒品,獲緩起訴



 

本案當事人在自家停車場施用海洛因。因車輛未熄火而遭人通報,引來警方到場查看、搜索。在車內被搜出針頭及殘渣袋,被員警帶回警局驗尿,尿液送檢呈現一級毒品“陽性”反應。


家有年邁父母及未成年子女需扶養的當事人,擔心送勒戒會使家中經濟中斷,急忙向朋友打聽,找上專辦毒品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。


卡上施用案件,若想聲請「戒癮治療」,就必須搶在檢察官下勒戒裁定前,送出一份既符合當事人情況又專業的戒癮治療聲請狀,再藉由毒品律師的精湛答辯,盡力去爭取!


最終,經法律顧問嫻熟處理,順利為當事人拿下施用一、二級毒品「緩起訴」,免受勒戒之苦!


*法律小百科-為何多數吸毒者都想要戒癮治療?

施用一、二級毒品被驗尿後,警方通常會請你先回去等通知!

但事實上,後續收到的大多是「勒戒裁定」!

觀察勒戒會拘束施用者的人身自由,甚至還需要擔心是否會被轉成強制戒治。(延長勒戒時間,至少六個月以上到一年間)

戒治所內的生活就跟監獄沒兩樣!男生需剃光頭、女生需剪髮到耳下三公分;生活作息也都需要按表操課;不僅會與原本的生活圈脫軌、工作也會受到影響。因此,戒癮治療才是許多吸毒者的第一首選!

老話一句!若施用一、二級毒品被逮,與其等待未知的答案!不如搶在黃金時刻,尋求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!替你爭取最好的結果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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