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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家事|離婚案件


 

案發經過:

本案當事人與丈夫之間的感情已貌合神離許久。

加上長期獨自扶養幼子,對於婚姻感到十分絕望。

因此尋求謙聖協助,保有孩子監護權的同時,擺脫這段沒有愛的婚姻。 謙聖不負所託,再次順利達成委託。

最終在離婚訴求上|獲得勝訴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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