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刑案|扣押物返還成功案例如何聲請返還扣押物?刑事案件中協助發還營業用車輛與工程機具
- 6月20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
在刑事案件中,一旦警方扣押了車輛、機具或帳戶,許多當事人會陷入營業停擺、貸款壓力甚至生活困境。不少人誤以為這些物品要等到判決結束才能取回,事實上,只要符合法律條件,是有機會提早聲請法院發還的。
法律諮詢顧問近期即成功協助一名當事人,在其所涉竊盜案件尚在審理階段時,爭取法院裁定將遭扣押的大型營業用車輛與挖土機發還由本人保管,讓其得以繼續營運,不再因扣押而失去生計來源。
一、案件背景|維生設備遭扣,經營陷入停擺
當事人為從事工程業務的小型自營商,因遭捲入刑事訴訟,案件偵查期間其營業用大貨車與挖土機遭警方扣押。這兩項設備不僅為其主要工作工具,尚有貸款未清償,更因無法定期檢驗而遭行政裁罰,造成沉重壓力。
二、法律諮詢顧問律師團隊介入,依法聲請「暫行發還」
本所指派王聖傑律師與沈宏儒律師承辦此案,立即著手準備發還聲請,並主張:
1、扣押物屬合法持有,與營業高度相關
2、扣押期間造成當事人重大經濟損失與行政處罰
3、依《刑事訴訟法》第142條第2項規定,得由持有人代為保管扣押物
★在律師團隊完整陳述法律與事實基礎下,法院審酌後裁定:
將遭扣押的車輛與工程機具暫行發還由當事人保管,於案件終結前不得處分。
★法院見解要點整理:
1、案件尚在審理中,扣押物未必需留作證據或遭沒收
2、扣押物如長期停放,將影響保存狀況與實質價值
3、法律允許於符合法定條件下,命合法持有人負保管責任並暫行發還
➙本案即為典型適用情形,經法院裁定發還,由當事人負責保管至案件終結,避免機具閒置損壞、兼顧權益與訴訟進行。
三、案例啟示|面對扣押應積極主張權益
在刑事案件中被扣押的車輛、帳戶、機具等財產,若放任不管,往往會拖延數月甚至數年才得以返還。但若能及早諮詢專業律師,提出合法聲請與具體理由,法院常會採「暫行發還由本人保管」的方式處理,讓當事人在訴訟期間仍可維持基本營運與生活。
★法律諮詢顧問的優勢:
我們不僅專辦刑事案件,更熟悉扣押、沒收、返還等程序性爭點,能夠為當事人在刑案初期就掌握訴訟主動權,爭取各階段最佳結果。
★本所承辦案件類型包含:
1、扣押車輛返還
2、工具機具暫行發還
3、證物返還聲請
4、帳戶資金返還與異議
5、犯罪所得沒收抗辯
如有任何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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