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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刑案|個資被盜用涉偽造文書,獲無罪



 

當事人因身體欠佳,無法外出工作。在好友介紹下結識一名海外友人。對方聲稱自己在經營「蝦皮賣場」販售嬰兒用品,欠缺在台協助收、發貨的夥伴,便邀請當事人協助並表示會提供薪水。


為了照顧家中未成年子女,加上信任「蝦皮拍賣」為合法平台,當事人便接下這份工作。


對方以開設蝦皮賣場需使用台灣帳戶為由,請當事人提供存摺封面,供買家匯款,並協助將錢領出來給物流公司,再由物流公司轉交款項給海外友人。


沒想到當事人的身份不僅被盜用!對方更利用當事人身份架設蝦皮賣場,甚至繼續冒用其他受害者資料,導致當事人涉嫌「偽造文書」!面臨如此突然的情況,令他不知所措,在偵查階段將筆錄做得亂七八糟,遭檢察官質疑、起訴。


當事人趕在一審階段委任法律諮詢顧問。律師接案後,立即詳閱卷宗資料、迅速擬定訴訟方針,從中找出癥結點,證明當事人同為「身份被盜用」的受害者。最終,在律師專業答辯及提供相關實務見解下,成功說服法官,替當事人洗刷冤屈,獲判「無罪」判決,免除牢獄之災!


*刑事罪刑分類中,偽造文書屬「非告訴乃論」也就是公訴罪!只要檢調機關認為有發現犯罪事實,就可以主動介入調查,是不得輕易撤告的!


因此,若不慎涉嫌刑事案件,請務必謹慎處理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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